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調動三級企業積極性,選樹典型,標桿引領,激發內生動力,做強做優三級企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基本原則:
?。ㄒ唬﹫猿止焦脑瓌t。
?。ǘ﹫猿滞怀鰳I績的原則。
?。ㄈ﹫猿謨炛羞x優的原則。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股份公司主要從事基建業務的三級子、分公司,按綜合性公司和專業性公司分別評選。綜合性公司是指從事多項土木工程施工的公司;專業性公司是指從事單一專業工程施工且主營業務收入占公司總收入60%以上的公司。綜合性公司和專業性公司評選比例按6:4。
第四條 本辦法在基建業務板塊試行后,待條件成熟時,在其它業務板塊逐步實施。
第三章 評定指標設置
第五條 評定指標體系主要由規模指標、業績指標、管理指標和精神文明建設指標組成。
規模指標:主要考核三級企業經營規模,體現被考核的企業要具備一定規模;
業績指標:主要考核三級企業的經營效益和經營成果,體現被考核的企業要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和發展質量;
管理指標:主要考核三級企業管理創新水平和科技進步水平;
精神文明建設指標:主要考核三級企業精神文明建設情況。
第六條 各項指標的數據采用被考核企業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決算數據。
第七條 具體指標設置及權重如下:
指標類別 指標名稱 指標值 權重(%)
規模指標 新簽合同額(萬元) 10
營業收入(萬元) 10
凈利潤(萬元) 12
業績指標 凈資產收益率(%) 10
應收賬款周轉率(%) 8
存貨周轉率(%) 8
經營性凈現金流(萬元) 10
EVA 10
員工平均收入(元) 10
管理指標 科技進步 2
管理創新 2
精神文明建設指標 領導班子建設 2
職工隊伍建設 2
黨建思想政治工作 2
企業文化建設 2
第八條 計算公式:
單項指標得分=(被考核企業實際數-指標值)×權重;
管理指標和精神文明建設指標另行制定評分細則;
總分=規模指標得分+業績指標得分+管理指標得分+精神文明建設指標得分。
第九條 各項指標的指標值為全部三級施工企業的平均值。
第四章 評選方法
第十條 “中國中鐵三級施工企業20強” 每年評選一次,由各二級單位按照本辦法推薦上報候選企業,由股份公司評選確定。
第十一條 股份公司對全部候選企業各項考核指標進行打分排名,選取排在前20名的企業。
股份公司將根據公司戰略發展目標的需要,在一定期間對指標、目標值、權重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考核期內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
?。ㄒ唬┎m報各類事故;
?。ǘ┹^大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
?。ㄈ┲卮筚|量事故;
?。ㄋ模┢髽I領導班子成員違紀、違法立案調查的;或所管轄干部發生窩案、串案的;
?。ㄎ澹┲卮缶S穩、群體性事件,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其他事件;
?。┨潛p企業。
第十三條 股份公司三級企業管理提升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評選工作。日常工作由三級企業管理提升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和二級公司組織實施。
第五章 表彰與獎勵
第十四條 被評定為“中國中鐵三級施工企業20強”的企業:
1.頒發“中國中鐵三級施工企業20強”獎牌。
2.黨政正職符合有關條件的,可優先提拔使用。在評先表彰等方面可優先考慮。
3.給予班子成員當年年薪5%的一次性獎勵,連續3年獲得“中國中鐵三級施工企業20強”的企業,給予班子成員當年年薪10%的一次性獎勵。
第六章 處 罰
第十五條 “中國中鐵三級施工企業20強”評選過程中采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在全公司通報批評,并追究主要領導責任。